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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式提升机维护检修

1、总则

本规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分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2.8第1版等资料编写。适用于HL400型斗式提升机(设备位号:V29005A/B)的维护及检修。

1.1 设备用途

来自于运渣皮带的锅炉排渣经斗式提升机的进口进入料斗后,经斗式提升机输送至渣库。

1.2 设备结构简介

HL400型斗式提升机由头尾部传动组件、牵引构件、机壳、进出料溜槽等部件组成。电机经由减速机间接驱动,在电机同减速机的联轴器处装有止逆装置。

1.3 设备的技术性能

HL400型式提升机性能见表一:

2、设备完好标准

2.1 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1 电动机、减速机、上下链轮、牵引构件、料斗和机壳等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 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机壳支架安装合理牢固完整。

2.1.3 信号连锁、止逆装置、安全装置、下部调节装置、操作机构等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2.2 设备运行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2.1 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 运行平稳,无杂音,料斗不得与机壳相撞,牵引构件不跑偏,同链轮啮合良好。

2.2.3 输送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 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2.3.1 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2.3.2 设备易损配件有图样。

2.3.3 设备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齐全。

2.4 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2.4.1 提升机表面清洁、无污垢。

2.4.2 减速机不漏油,表面无污垢。

2.4.3 设备周围无杂物,现场整洁。

3、设备的维护

3.1 日常维护

3.1.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3.1.2 按“五定”、“三级过滤”的要求做好各润滑部位的检查和加油工作。

3.1.3 每次送料前必须空转5~10分钟,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检查各安全装置、联琐装置、操作机构是否正常。

3.1.4 运行中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利用听、摸、查、看、闻等方法,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

3.1.5 操作人员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设备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3.1.6 每次停车前必须把物料送完,做到料斗内无料。

3.1.7 每班必须做到工作场地清洁,设备上无积灰、油污等。

3.2 定期维护

3.2.1 每周由维修工对料斗、链条、链轮、保险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牵引构件松紧进行一次调节。

3.2.2 每15天各加油点进行一次油路疏通并加油。

3.2.3 每月开盖检查各轴承工作状态,视情处理缺陷。

3.3 常见故障处理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二:

3.4 紧急情况停车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车:

1)牵引机构发生卡涩现象;

2)出现较激烈的异常响声和振动;

3)其他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

4、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4.1 检修周期

检修周期见表三:

4.2 检修内容

4.2.1 小修

4.2.1.1 各加油点油路疏通并加油。

4.2.1.2 检查环链、保险板、料斗螺栓,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4.2.1.3 尾部调节装置检查、修理或更换。

4.2.1.4 头部止逆器检查、修理。

4.2.1.5 校正联轴器,更换易损件。

4.2.1.6 进出溜槽补焊。

4.2.1.7 密封处理。

4.2.2 中修

4.2.2.1 包括小修的内容。

4.2.2.2 头尾部传动组件清洗、检查并视情况更换。

4.2.2.3 更换部分变形的环链、料斗。

4.2.2.4 减速机清洗、检查更换易损件。

4.2.3 大修

4.2.3.1 包括中修内容。

4.2.3.2 牵引构件、料斗检查、修理或更换。

4.2.3.3 机壳部分更换。

4.2.3.4 进出溜槽修理或更换。

4.2.3.5 导轨的校正或更换。

4.2.3.6减速机齿轮、轴、壳体检查、修理或更换。

4.2.3.7 防腐油漆。

4.2.4 检修内容可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适当调整。

5、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1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5.1.1 检修前应根据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问题确定检修项目及检修内容。

5.1.2 组织检修队伍确定专责检修技术员和检修技术负责人,并对检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之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明确检修内容及技术标准。

5.1.3 落实检修用易损件,如环链、保险板、轴套、轴承、减速器轴封环、三角皮带等备品备件及消耗材料,每种材料和备件都需要有合格证或检验单,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5.1.4 所有检修项目都应填写检修任务?,并由检修负责人会同生产工艺负责人一起在现场逐项查对落实,对特殊情况作必要表记。

5.1.5 针对检修中的重大问题,应提前制定出安全预防措施。

5.1.6 校验检修用量具,准备好各种检修用工器具、记录图表等。

5.2 检修

5.2.1 减速机

减速机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按HGJ010032《齿轮减速机维护检修规程》执行。

5.2.2 头尾部传动组件

5.2.2.1 轴

1)轴的各种尺寸、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修理后满足技术要求,如有弯曲可用机械压力法校直;

2)轴颈部分磨损过大,可用镶套、堆焊、电镀等方法修复。镶套厚度一般为10.00±2.00mm;堆焊修补时要防止轴产生变形;电镀的厚度一般不超过0.30mm;

3)键槽磨损可按实际情况放大一个级别,或在于原链槽180º处重新开链槽。

5.2.2.2 齿轮、皮带轮、链轮

1)磨损过大、胶合、表面疲劳、严重塑性变形及断裂时必须更换。

2)齿轮、链轮如果机构上许可,可以换面使用;如经济上可行,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齿轮和链板也可以用堆焊法、镶环法和镶齿法进行修复。

3)轮与轴配合部位磨损过大可用镶套法修复,镶套厚度一般为10.00±2.00mm,键槽部位磨损同轴的处理方法一样;

4)两齿轮啮合时,顶间隙c=10.2~0.37mn(mn为法向摸数);侧间隙见表四。测量方法可用塞尺法、压铅法或千分表法。

mm

5)两齿轮必须啮合正确,用涂色法检查色接触面积符合表五:

6)齿轮装配时应保持两齿轮轴心线平行,在等于全齿宽的长度上测量轴心线在水平方向的公差fx和在垂直方向的公差fy符合表六规定:

7)两啮合齿轮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七要求;

mm

8)两传动三角皮带轮找正要求;两轮槽中心线相对轴位移不大于1mm,两轴平行度为0.50mm/m;

9)上皮带轮轴或链轮轴水平度允许偏差0.5/1000;

10)上、下皮带轮或上、下链轮应在同一垂直面内,允许偏差5.00mm。

5.2.2.3 滚动轴承

5.2.2.3.1 轴承发生严重锈蚀或变形、破裂、严重磨损等现象时必须更换。

5.2.2.3.2 轴承安装可用110~120℃机油油浴或轴承加热器热装。

5.2.2.3.3 膨胀端轴承外圈端面与轴承压盖之间间隙可按下式计算;

S=α·L·Δt+0.15

式中  s-间隙mm;

α-轴的线膨胀系数,1/℃;

L-两轴承间的距离,mm;

Δt-轴与轴承体的温差,℃;

5.2.2.3.4 在装配后用手转动轴承座进行检查,转动应均匀、轻快、灵活。

5.2.3 联轴器与止逆器

5.2.3.1 弹性套销联轴器找正要求见表八。

5.2.3.2 键槽磨损的处理方法见本规程5.2.2.1。

5.2.3.3 止逆轮和棘爪磨损有打滑现象,弹簧片断裂、有裂纹时必须更换。

5.2.3.4 组装止逆器时,必须方向正确,盘动时应有均匀的咬啃声。

5.2.3.5 止逆装置的固定板应可靠地紧固在平台上。

5.2.4 牵引构件和料斗

5.2.4.1 牵引构件和料斗严重磨损或变形,必须更换。

5.2.4.2 牵引构件连接后,应保证两根长度相同、料斗互相平行,料斗的挂钩螺栓应紧固并加弹簧垫圈和开口销或使用双螺母和开口销锁紧。

5.2.4.3 螺杆拉紧装置调整好后,应使牵引构件具有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张紧力,为使运行中有足够的拉紧行程,余下的拉紧行程应不少于50%。

5.2.4.4 链条与链轮应啮合良好、运行稳定,无卡涩或撞击现象。

5.2.5 机壳

5.2.5.1 机壳组装要求见表九。

5.2.5.2机壳各段接头应严密,必要时加密封垫。

5.2.6 导轨

5.2.6.1 导轨变形严重,或磨损量达到设计厚度一半以上必须更换。

5.2.6.2 导轨同机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2.6.3 导轨用材料在组装前必须校正,直线度为1.00mm/m。

5.2.6.4 导轨与导轨连接处必须平整,错位不得大于1.00mm。

5.2.6.5 导轨轨距误差为2.00mm/m,全高不得大于5.00 mm。

5.2.6.6 导轨相对水平面垂直度为2.00mm/m,全高不得大于5.00 mm。

5.2.6.7 在任何水平截面上,四根导轨中心点必须保持矩形,对角线误差不得大于10.00mm。

6、试车与验收

6.1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6.1.1 工作现场和设备打扫、擦洗干净。

6.1.2 检查所有的报警、联锁、操纵、安全等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1.3 对照检修项目,逐项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1.4 各润滑点按照规定加润滑油。

6.1.5 手动盘转牵引构件,转动一周无异常现象方可试车。

6.2 试车

6.2.1 必须先进行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试车为2小时,合格后进行负荷试车,负荷试车时间为8~16小时。

6.2.2 运转中,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6.2.3 运转时,牵引构件不打滑,不跑偏,料斗不碰机壳,运行平衡,不得有不正常的噪音。

6.2.4 运转中,操纵联锁、制动安全等装置作用应灵敏、正确可靠,停车瞬时不得产生异常的振动。

6.2.5 机壳法兰连接处和检查门闭合处密封合格,无漏灰现象。

6.3 验收

设备检修完毕,经试车达到下列要求,即可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正式交付生产。

6.3.1 检修质量符合本规程要求。

6.3.2 负荷运转16小时无异常现象,生产能力达到设计或查定能力。

6.3.3 验收技术资料齐全,包括:

1)完整、准确地检修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修时间、劳动组织、检修项目、修前原始记录、更换零件情况、设备改进情况、材质变化、工时材料消耗及费用,检修后质量数据,存在问题及下次修理的建议等;

2)检修中经修改的零、部件图或说明;

3)试运转记录;

4)结构尺寸,材质变更的审批文件。

7、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7.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7.1.1 用手柄盘车结束后,必须立即拆除手柄。

7.1.2 牵引构件、料斗检查应在上部检视门进行。

7.1.3 不得把头伸进机壳中观察。

7.1.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7.2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7.2.1 设备检修前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出手续(包括切断电源、清理物料、挂警告牌、“动火证”等)。

7.2.2在修理料斗时,特别注意做好防止牵引构件因自重下滑的措施。

7.2.3止逆器拆卸时,必须卸出料斗内物料;检修过程中,止逆器拆除,必须在牵引构件拆除以后进行;安装时,必须在牵引构件安装以前进行。

7.2.4 牵引构件局部或整根更换时,应在下部检视口进行,同时要始终使牵引构件的重心在止逆器起作用的一侧。

7.2.5 检修时必须做好上、下信号传递工作。

7.2.6 检修时严禁工、器具坠落,以免伤人、伤物。

7.2.7 检修人员在设备底部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

7.2.8 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7.3 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7.3.1 必须做好试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7.3.2 试车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操作。

7.3.3 试车前,先调试电机旋转方向。

7.3.4 试车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车处理后,重新试车。

(来源:化工设备圈)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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